加州参议院通过法案,允许青少年不经父母同意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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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时间5月12日,据报道,加州参议院周四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年满12岁的儿童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接种疫苗,包括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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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旧金山民主党参议员斯科特•维纳(Scott Wiener)起草的参议院866号法案(Senate Bill 866)在参议院以21-7的投票结果通过。现在将进入州议会进行政策委员会听证。如果它成为法律,加州将允许年龄最小的人群在没有父母允许的情况下接种疫苗。

目前,加州12至17岁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或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接种疫苗,除非是专门预防性传播疾病的疫苗。加州允许年满12岁人群接种乙肝和人类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同时允许青少年获得生殖保健、精神保健和其他医疗保健服务。

该法案将允许这个年龄段孩子接种CDC批准的所有疫苗,不再需要获得父母的同意。

维纳在一份声明中说:“不管父母是否同意,青少年都应该保护自己免受致命病毒的侵害。许多青少年没有接种新冠或其他致命病毒的疫苗,因为他们的父母是反疫苗相关错误信息的受害者,忽视了他们的孩子,或只是没有时间给他们的孩子接种疫苗。我们不应该允许错误的信息或父母的忽视阻止青少年接种他们需要的疫苗。”

此外,维纳说,工作很忙碌的父母可能无法带孩子去接种疫苗,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可能要等更长时间才能接种疫苗,因为他们的父母的工作时间可能很长。有些父母没有带薪假期,不方便给孩子接种疫苗。

其他州已经允许青少年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接种疫苗,包括阿拉巴马州、南卡罗来纳州、俄勒冈州和罗德岛州。

费城和华盛顿特区允许11岁及以上的儿童自己决定是否接种新冠疫苗,在旧金山,年龄条件为12岁及以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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